温州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作为医院的常设机构,是在医院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下,以《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伦理原则为指南,对医院进行的涉及人体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进行评审,对涉及人体的科研项目提供独立的审查监督的机构。
2014年成立,2021年进行改选,新一届的伦理委员会下设四个伦理小组,包括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小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伦理小组,科研伦理小组和生殖医学伦理小组,委员涵盖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与医院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外单位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一)职责
1.研究制定医院伦理道德管理政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2.执行医院伦理道德规范,保证医院的使命得以完成。
3.支持解决患者医疗中遇到的伦理困惑以及临床服务部门遇到的伦理困境。
4.审核患者在参与临床研究、调查的计划,并监督执行。
5.审核与伦理相关的临床与非临床业务,并监督执行。
6.对医院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伦理咨询,确保重大决策符合道德要求,保证医院发展按正确方向进行。
7.对临床治疗措施和特殊技术应用的道德性质提供咨询服务,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有意义、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8.负责员工的伦理教育和培训任务。
9.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务会。
(二)办公室设在科教处,日常工作由医科教处负责;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小组管理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伦理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科研伦理小组管理日常工作由科教处负责,生殖医学伦理小组日常工作由生殖中心负责。
下设管理小组有: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小组
组长:蒋国祯
副组长:郑桂茹
成员:钱海霞,金胜筠,杨群爱,周纯,赵岚,王晓翔,师帅,周桂芳,钟振,洪高翔,陈娅平;
秘 书:柳艳,师帅(兼)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伦理小组
组长:方韬
副组长:钱海霞
成员:金胜筠,周纯,倪德生,杨群爱,赵岚,黄黎,王晓翔,傅宝善,邵淑玲
秘书:雷洪娟
3.科研伦理小组
组长:施莉
副组长:郑宁
成员:金胜筠,郑桂茹,周纯,倪德生,杨群爱,赵岚,黄黎,严慧,丁明星
秘书:师帅
4.生殖医学伦理小组
组长:蒋国祯
副组长:王文标
成员:邹立波,何健英,郭银花,蔡英妹,方美君,戴根秀,黄恩,金志刚,周婷;
秘 书:何健英(兼)
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主任:蒋国祯
伦理委员会秘书:师帅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79-89132431
咨询伦理审查结果时间:伦理审查后3个工作日开始。
伦理审查意见/批件传达时间:伦理审查后5个工作日开始。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温州市金东区丹溪东路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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